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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征稿的通知

  近期,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下发了“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征稿通知”,为认真做好作品征集、初审工作,以高质、创新的美术作品展现江苏特别是港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全新气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征稿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征稿通知》,投稿至市美协参加初评的作品必须符合通知之各项规定,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评审;投稿作品照片背后须注明作品标题、种类、尺寸,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投稿照片不退。

2.市美协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按省美协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市文联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初评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评审规则和初评结果网上公示。初评入围作品由市美协统一送件,并填写《“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市美协将取消其初评资格,“连云港文艺圈”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告。

4.收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以收件地址邮戳为准;收稿地点:海州区苍梧路36号4号楼406联系人:冯毅 8580061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征稿通知
 
连云港市美术家协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华民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省委省政府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决胜高水平,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和水平。“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是江苏美术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的一项重大美术活动。它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创新的美术作品展现江苏的开放格局,反映江苏的全新气象,描绘江苏健康发展的新发展蓝图。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1.作者范围:凡年满18周岁,江苏籍或在江苏生活、工作、学习的美术工作者均可选送作品参展;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2.创作时间: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完成的美术作品或论文。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名额

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综合画种(漆画、壁画、雕塑、年连漫插宣、艺术设计等)、美术理论6个类别,共评出江苏美术奖30件(其中中国画10件,油画6件,版画4件、水彩3件、综合画种4件、美术理论3件)、获奖提名80件、入选作品400件。

五、评选办法

1.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紧扣新发展理念,反映新江苏变化,主题突出,内容健康。中国画、油画、版画、漆画、壁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宽)×240厘米(高);水彩(粉)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雕塑作品高、长、宽均不超过1米,大型雕塑可展出缩样,并附原作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20寸。美术理论必须是在评奖范围所明确的日期内正式发表的文章,字数不超过一万字,获美术奖的论文必须为发表在《2018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所明确的艺术类刊物范围。

(2)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江苏文艺网”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告。

2. 投稿方式:

(1)美术作品作者投稿至各市美协或会员单位,参加所在地区的作品初评;

(2)美术作品作者也可自行报送作品照片至省美术家协会参加初评;

(3)美术作品作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一种途径投稿,重复投稿将视为无效并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美术理论类投稿直接寄送至省美术家协会。

美术作品作者自行报送时须提交作品的高清照片1张(10寸),美术理论作者须提交文章的全文复印件8份,同时填写《“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见附件) ,投寄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江苏美术奖”字样,初评资料概不退还。

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以收件地址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邮编:210019

收件人:陈芳,办公电话:025—83572046。

通过初评的美术作品作者接通知后将原作送至所属各市美协、各单位统一送件,作品背面须粘贴《“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3.评选步骤

(1)初评阶段:由各市美协及会员单位组织评委对本地投稿作品进行初评,按统一分配指标评出入围作品共不超过600件;省美协组织展览评审委员会对个人投稿作品照片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不超过180件。

(2)终评阶段:省美协组织“小康颂·第三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展览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评出本次展览的获奖、入选作品。

4.作者待遇

(1)所有入选作品全部展出;

(2)组委会向获得“第三届江苏美术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3)入选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的1次条件,获奖提名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的2次条件,江苏美术奖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的入会条件;

(4)获奖、入选作者获赠作品集一本;

(5)邀请美术奖获得者参加颁奖仪式,食宿安排由主办方负责。

六、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具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七、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八、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