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江苏省作家协会关于2016年新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作家协会年度工作安排, 2016年度省作协新会员发展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作协书记处研究批准,《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细则》已正式颁布。该《细则》在原试行版的基础上,对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做了适当调整,请各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认真研读《细则》内容,并依据新的标准做好新会员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二、请各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所在地区、所属行业作家进行申报,要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认真审核,并确认盖章。省直机关、驻苏现役军人、驻宁高校的申报材料由省作协联络部负责审核确认。
三、修改后的《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第二页分为文学创作、评论、翻译填报页和文学编辑、组织工作填报页两种格式,请申报人在填写表格首页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申报类型选择其中一种格式填写。
四、新会员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省作协联络部将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反馈给各市作协及团体会员单位进行确认,逾期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讨论范围。
联系人:邵峰科
联系电话:025-86486012 18112993088
附件:《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实施细则》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