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公告公示

【公示公告】转发关于举办2016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的通知

 

各市文联、音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器乐演奏发展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器乐演奏人才,推出一批反映“中国精神•中国梦”主题的优秀器乐作品。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16年下半年在南京举办2016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

    江苏音乐“茉莉花奖”是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的我省音乐最高奖项。此次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茉莉花奖”器乐比赛的主旨是为了推动江苏音乐作品创作和器乐演奏水平的提升,并为中国音乐“金钟奖”比赛推送选手做准备。请各市文联、音协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精心推送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

1、2016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规则

2、2016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报名表(点击下载)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6月29日

 

 

----------------------------------------------------

 

附件1

2016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规则

 

一、具体要求

1、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承办,定于2016年下半年在南京市举行。

2、比赛组委会组织全部赛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知名音乐家组成。

3、比赛分钢琴、小提琴、二胡、笛子、古筝、琵琶6个组别进行。比赛共分三轮,初赛通过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复赛和决赛以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评选。

4、本届比赛鼓励选手演奏本地区作曲家新创作的器乐作品。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器乐演奏者。

 

三、报名办法

1、选手可自行报名,也可由各市文联、音协、各相关单位集体报送,但不得重复报送。

2、填写江苏音乐“茉莉花奖”器乐比赛报名表(可至省音协官网www.江苏音协.com下载专区下载)。

3、参赛选手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和二寸正面照2张。 

4、本次比赛的初赛将通过录像选拔的方式进行,要求报送自选曲目一首,可与复赛曲目相同。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报名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比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6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选手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参赛曲目、时长等信息。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E、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5、新作品需提供乐谱(一式20份),随报名资料一并寄至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6、报名资料请于2016年11月18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比赛组委会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办公室

联 系 人:吴  芳

邮编:210019

电话、传真:025—83572077

 

四、曲目要求

    复赛、决赛均演奏两首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其中钢琴、小提琴组复、决赛乐曲可重复;二胡、笛子、古筝、琵琶组复、决赛曲目均不得重复。如选手参赛曲目超过规定演奏时限,评委有权终止演奏,但不影响选手成绩。曲目要求如下:

1、钢琴组(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1)复赛

a、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肖邦、李斯特练习曲以上程度。

b、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2)决赛:(除练习曲外,可重复复赛乐曲一首)

a、奏鸣曲快板乐章

b、乐曲一首

2、小提琴组(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1)复赛

a、练习曲一首,相当于克勒采尔练习曲以上程度。

b、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2)决赛:(除练习曲外,可重复复赛乐曲一首)

a、协奏曲快板乐章

b、乐曲一首

3、二胡组

(1)复赛

a、规定曲目:《月夜》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决赛

a、规定曲目:《长城随想——二、四乐章》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4、笛子组

(1)复赛

a、规定曲目:《梆笛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绿洲》(二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决赛

a、规定曲目:《苍》、《鹰之恋》(二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5、古筝组

(1)复赛

a、规定曲目:《四段锦》、《寒鸦戏水》(二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决赛

a、规定曲目:《溟山》、《莲花谣》、《箜篌引》(三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6、琵琶组

(1)复赛

a、规定曲目:《改进操》、《山之舞》(两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决赛

a、规定曲目:《诉》、《天鹅》(两首选一首)

b、自选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

2、每个组别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等次奖的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3、另设新作品演奏奖若干。

4、组委会可根据比赛具体情况调整奖项。

 

六、其他

1、复赛、决赛的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参赛选手及伴奏人员费用自理。

3、组委会将依法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颁奖音乐会及有关宣传推广活动,选手参加上述活动不另付酬金。

4、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